一、大学生怎么消费维权
1.加强宣传教育,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学生理性维权
在校大学生要从根本上破解维权难的困局,首先要知法懂法,熟悉相关法律条款,更要掌握维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修改后的新消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非实体店消费七天内享有“后悔权”;禁止商家泄露消费者信息;耐用消费品由经营者举证产品无瑕疵;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遇消费欺诈可获三倍赔偿及最低赔偿500元等。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加强,引导大学生理性、合法维权不是难事。
2.切忌轻信商家促销噱头,搞清“游戏规则”,明明白白消费
大学生往往轻信少数商家对商品虚假宣传,如“假一罚十”“集赞优惠”等,一旦冲动消费,商品或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无论是在网店还是实体店,决定消费前一定要核实商家的各种信息。要透过商家的多样促销噱头,搞清促销规则,看清商家“不会干赔本买卖”的本质。3.重视举证,与商家有效沟通,据理力争,合理诉求
在很多维权案例中,最主要还是一部分大学生不注重收集证据,发生侵权后,与商家沟通不够,双方缺乏理解与信任而导致纠纷产生。作为投诉人首先要向商家客服中心提供相关消费凭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更不能激怒商家;其次,要与商家认真沟通,积极商讨解决问题办法,并有权要求商家举证商品或服务无瑕疵,提供索证资料;再次,当诉求明显不合理或偏高时,应视情做出适当让步,让自己的损失减少到最小;最后,达成和解,应要求商家填写消费争议和解登记表或签订调解书,双方签字确认无异议,明确三包期限调整后的权利义务。
4.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妥善调解,化解矛盾
如向商家投诉经反复交涉无果,且明显不能满足诉求的,应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及时向12315、12358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避免纠纷扩大。大学生消费遭受侵权时,也可直接主动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咨询,由第三方出面妥善调解矛盾,满足诉求。
5.采用司法途径,维护大学生消费合法权益
在商家或供应商给出了合理解决方案,还不能满足诉求怎么办?除了引导大学生通过消保委调解、媒体曝光、行政申诉、仲裁申诉等途径合法维权外,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作为在校大学生消费维权要慎用或少用司法途径,要充分权衡经济、时间成本。相信,随着新消法的出台,其它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健全与细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监管到位,广大大学生的消费心理日趋成熟,加上商家的诚信和服务水准的提升,大学生消费维权的状况会越来越好。
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针对一些商业促销广告中严重存在的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追究法律责任。从产品质量法角度对广告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呼应,为打击以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二)经营者要为欺诈行为付出加倍赔偿
《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是《消法》对欺诈性损害行为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惩罚性赔偿金是指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费。这对受害人来说具有充分弥补其损失的作用,对于侵害人来说具有惩戒功能。在我国《民法典》等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没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消法)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对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三)《消法》规定的加倍索赔的适用范围
根据《消法》的规定,加倍赔偿适用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的场合,也就是说,凡是经营者以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都要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那么欺作行为如何认定呢?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他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这里所指的欺诈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内的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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