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发挥曝光的警示作用,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交警大队公布2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酒后拒驾”意识。
10月6晚11点25分左右,喻某驾驶豫XXXX四轮电动汽车由团结路向西行驶至文祥路交叉口时被驿城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驿城交警大队对喻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
10月7晚10点36分左右,李某驾驶豫XXXX四轮电动汽车由团结路向西行驶至文祥路交叉口时被驿城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驿城交警大队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
酒后驾驶是在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驿城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确保安全文明出行。(刘勇伟 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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